温瓯科协〔2012〕15号
关于举办2012年度瓯海区科普工作者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街道(镇)科协、科委、团工委(团委)、中心学校,
区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科学技术普及法》,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所规定的目标和任务,动员科普工作者积极探索,自主创新,促进我区科学素质行动的顺利实施,区科协、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团区委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瓯海区科普工作者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教育论文评比和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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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及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工作者和关心支持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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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要求与推荐办法
1、论文采用的资料与数据详实可靠,原理与概念要清晰准确,论证要充分严谨,文字简明、通俗易懂,具有可操作性,论文应附有参考书目。
2、字数一般在3000-5000字之间,电脑A4纸单面打印,仿宋体四号字,一式一份。论文应包括标题、摘要(500字以内)、正文、参考文献等。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
3、纸质申报表一式一份,同时网上申报所有材料。
二、发明与科教制作展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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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教育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科普工作者。
(二)作品要求:
发明创造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有关规定的作品,但作品要具体化,并具备发明实物(包括已申请专利和未申请专利的作品)。
科教制作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发明,是对现有用于课堂教学和科技活动的器材从性能及应用方面有明显改进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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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品申报:
1、报送作品按要求填写《2012年瓯海区发明与科教制作展评申报表》(在瓯海科普网下载),另附不超过1500字的作品介绍材料(背景、原理、使用现状与方向及原理图、构成图、实物照片等)及有关资格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复印件和单位证明),纸质申报表一份,同时网上申报所有材料(必须含作品照片)。
三、科普征文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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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文对象:
科普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和广大科普创作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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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文要求:
科普文章主题不限,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类均可。内容讲求科学性、通俗性、实用性、趣味性、创新性,将科学与艺术有机结合。作品字数在3000字左右,仿宋体四号字,电脑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附纸质申报表一份。同时必须网上申报所有材料。
四、优秀科技教育活动方案评比
(一)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基本界定:
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是科技教师等根据科学课等课程教学、课外科技教育活动的需求,青少年以班级或学校、校外科技教育机构或场所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课题或主题所策划、设计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教育教学或活动的方案。
1、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是对拟付诸实施的科学课等课程教学、某项科技教育活动的总体策划与设计。
2、科技教育活动方案主要用于科学课等的校本课程或选修课程,校内外的科技教育活动(课外科技活动、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二)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分类:
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按照活动对象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按照项目的属性,分为科技教育教学类项目(科学课等)和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按照项目的适用范围分为群众性(普及型)项目和小组性项目。
(三)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基本要素:
1、方案的名称。
2、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3、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4、方案的主体部分:
(1)活动内容。
(2)难点、重点、创新点。
(3)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
(4)活动过程和步骤。
(5)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6)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
(7)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
(8)对青少年“益智、养德”等方面的作用。
评审标准请参考《瓯海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第三章。
五、推荐办法
1、填好各项评比申报表 (在瓯海科普网下载) 加盖公章,附正文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上报。同时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报送该申报表和正文的word文档格式电子版。
2、区科协各属学会(协会)每项目推荐5篇(件),各街道(镇)科协每项目推荐2篇(件)。其他系统名额不限,由各自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3、各中心学校每项目可推荐15篇(件),各直属学校每项可报5篇(件),由科技指导员汇总上报。
4、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比赛纸质材料报送丽岙第二小学。联系人:金苏丹,联系电话:15888765604(695604),85391275,邮箱: 。
六、评比与奖励
由区科普工作者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邀请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对获奖的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瓯海区府审批中心二楼233室,电话:0577-88539229,邮箱:。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协会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共青团温州市瓯海区委员会
2012年10月10日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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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工作 评比 通知
抄送: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
区政协办,区财政局,黄波副书记、郭东副区长、钱素文副区长。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2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