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关于举办201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的
通 知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全面展示我区广大中小学生艺术才华,依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
各校要根据201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和各项比赛要求,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做到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要强化育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和正确的审美导向,切实抓好艺术节的各项活动,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层层选拔,选送符合艺术节要求、代表本校最高水平的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区级比赛。区教育局将在区级比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1. 201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2. 201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3. 声乐、舞蹈、器乐比赛规程
4. 课本剧(校园剧)比赛规程
5. 儿童歌舞剧比赛规程
6. 绘画、书法、篆刻、设计比赛规程
7. 摄影比赛规程
8. 剪纸比赛规程
9. 立体造型比赛规程
10. 动漫比赛规程
11. 文艺汇演暨闭幕式方案
12. 201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各项比赛名额分配表
13. 201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参赛作品报送表和活动安排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5年1月22日
抄送:区教育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区文联,团区委,区妇联,区新闻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印发
附件1
201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组委会成员名单
顾 问:林和国 瓯海区教育局局长
组 长:林友谊 瓯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副组长:谢建成 瓯海区教育局学生科科长
付学献 瓯海区教育局团工委书记
成 员:黄德靖 区教师发展中心综合部主任
朱洁如 区教师发展中心音乐研训员
金长环 瓯海中学党委副书记
刘胜早 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副校长
卢燕舞 梧田中心学校德育专干
蔡妙妙 瓯海区艺术学校校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区教育局415),联系人:付学献,电话:88585665,668448。
附件2
201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艺术工作的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加强对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三、内容要求
艺术节的各项活动应围绕主题,展现我区中小学生在党的十八大精神鼓舞下,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建功立业的远大理想;展示我区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青春风采。内容上要紧扣时代脉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形式上要突显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
四、活动项目
共13个项目,分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两类进行。艺术表演节目类设有声乐、舞蹈、器乐、校园剧(课本剧)、儿童歌舞剧5个项目;艺术作品类有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立体造型、动漫8个项目。所有项目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除动漫外,所有项目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
五、承办单位
1.绘画、摄影、剪纸、书法、篆刻:瓯海中学
2. 设计、立体造型、动漫: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景山校区
3. 校园剧(课本剧)、儿童歌舞剧、舞蹈:梧田一中
4. 声乐、器乐:瓯海艺术学校
六、参加对象及分组
全区中小学生。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儿童歌舞剧参加对象为小学生。
七、活动时间及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第一阶段:各校开展活动(1月—3月中、下旬)。
(二) 第二阶段:区级活动开展
1.区级各项比赛活动(3月下旬—4月中旬);
2.举办区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大会(6月)。
(三) 第三阶段: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4月7日-30日)。
八、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
一
)
优秀组织奖
2015年中小学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评选对象有两类:一类是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另一类是初中和小学。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优秀组织奖评选方法参照往年做法。初中和小学优秀组织奖采取申报制,各中心学校申报1-2所学校,由区教育局集中组织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 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
1)加强组织领导,主题突出,工作落实,活动方案质量高;(25%)
2)层层发动,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30%)
3)准时报送节目和作品,各类报表填写清楚、准确;(20%)
4)获奖节目较多,质量高。(25%)
2. 初中、小学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
1)加强组织领导,主题突出,工作落实,活动策划新颖、富有创意、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能激发充分激发学生参与艺术节活动积极性;(25%)
2)层层发动,班班开展,学生参与率达90%以上,学生和家长满意率高。(50%)
3)获奖节目较多,质量高。(25%)
申报参选的初中、小学必须在2014年3月20日前提供本校艺术节活动方案和艺术节活动(比赛)参与学生名单,以电子稿形式打包发送至付学献OA邮箱。
(
二
)
优秀承办奖
1.有承办方案,工作落实,氛围浓厚;
2.活动组织有序,各项措施到位。
(
三
)
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15%,二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30%,三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55%。区选拔赛一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20%,二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35%,三等奖占选送节目(作品)的45%。
(
四
)
指导师奖
1.本次艺术节荣获一等奖的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荣获优秀指导师称号;
2.在公布获奖结果文件中所有获奖项目将注明该节目(作品)的指导师姓名,各校上报的节目(作品)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逾期不予补报);
3.除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3人以上)指导师可最多上报3人外,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
九、注意事项
(一) 为充分发挥承办单位作用,区教育局不受理任何参赛节目报送表及有关作品。
(二) 为确保艺术节活动顺利开展,各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各承办单位报送表格及有关材料,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初中、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报送(承办单位具体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三) 省、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增加一个相关项目参赛名额,此名额不计入分配名额之内;在2014年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比赛中获书法类一等奖、表演类二等奖及以上的选手(
包括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可直接参加区级比赛,此名额不计入分配名额之内。上报单位在上报节目报名表时须注明属何种类型直接参加区级比赛,否则不予认可。
(四) 上报单位在上报节目报名表时须注明属何种类型直接参加区级比赛,否则不予认可。
(五) 各选手务必准时参赛,迟到者,其作品成绩扣0.1分。
(六) 选送参加市、区级比赛项目,学校必须要有专人负责、专人带队,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安全。
(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声乐、舞蹈、器乐比赛规程
一、项目设置
(一)声乐:分独唱(不超过3人)和合唱(含室内乐合唱)。
(二)舞蹈:仅设独舞、双人舞和三人舞。
(三)器乐:分独奏(不超过3人)和合奏(含室内乐合奏)。
二、参赛要求
(一)声乐
1.独唱(不超过3人)演唱一首歌曲,时间不超过4分钟;室内乐合唱人数为10—15人,内分小合唱、小组唱、表演唱,演唱一首歌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合唱人数35—40人(不含指挥与伴奏),分同声和混声,演唱2首歌曲,时间8分钟之内。
2.独唱一律钢琴伴奏(钢琴由承办单位提供,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合唱除钢琴伴奏外,可加入适当色彩乐器,但人数不得超过5人。所有声乐节目不得使用伴奏带(室内乐表演唱除外),提倡无伴奏合唱。指挥必须是本校师生(室内乐合唱不设指挥)。
3.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不可成人化。
(二)舞蹈
1.双人舞、三人舞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少儿舞蹈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内容健康向上,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
3.舞蹈使用统一的背景灯光。
(三)器乐
1.合奏人数为35—65人(不含指挥),分管弦乐合奏、民乐合奏、弦乐合奏、管乐合奏四类,演奏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9分钟;室内乐合奏人数为10—15人,不设指挥,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4分钟。
2.所有超时的器乐作品自行处理,如省略反复部分;
3.节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带;
4.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5. 无扩音设备。(特殊乐器除外)
三、其他要求
(一)各校参加声乐、舞蹈、器乐、朗诵现场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各校要严格审查参赛节目内容。
(三)各校需填写《瓯海区2015年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附后),并于4月14日前将表格分别报送至承办单位。
(四)所有参赛学生须是中小学生,教师及幼儿园学生不得参与,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4
校园剧或课本剧比赛规程
一、形式要求
(一) 校园剧或课本剧。
(二)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符合时间规定和人数要求的比赛时分别扣0.1分。
二、其他说明
(一)各校需填写《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校园剧、儿童歌舞剧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附后),并于4月14日前报送至承办单位。
(二)鼓励创作,原创的校园剧或课本剧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
(三)承办单位只提供统一的舞台背景、桌椅,其它道具自备。
附件5
儿童歌舞剧比赛规程
一、人数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不符合时间规定和人数要求的比赛时分别扣0.1分。
二、比赛台词不可录音对口型,必须现场同步进行。道具要求轻便简洁,体积不宜过大,反对铺张浪费。
三、可以使用伴奏带,但是演唱少儿歌舞剧是由音乐、歌舞和戏剧组成的综合艺术,要求有完整的戏剧结构,有矛盾冲突和戏剧情节,形成一个少儿看得懂的完整故事。主要表现手段是音乐歌舞,歌包括独唱、对唱、齐唱、合唱、幕后伴唱等;舞包括独舞、双人舞、集体舞等。独白和对白也是重要的手段,但一般不能压过歌舞。剧本和音乐可以原创,也可以进行翻演、改编、移植。凡参赛节目必须现场演唱,不得假唱(特殊学校除外)。
四、鼓励创作,原创的儿童歌舞剧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
五、承办单位只提供统一的舞台背景、吊麦、桌椅,其它道具自备。
六、其他说明
(一)各校需填写《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课本剧、儿童歌舞剧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附后),并于4月14日前报送至承办单位。
附件6
绘画、书法、篆刻、设计比赛规程
一、作品要求
(一)绘画:分蜡笔画、水彩画、水粉画、国画、版画、素描、卡通画等七大类。高中组为素描现场命题写生。绘画作品要求构思、技巧上有所创新。时间3小时。
(二)书法:硬笔和毛笔均可参赛,书体不限。时间2小时。
(三)篆刻:刻印章一方,规格不限。时间1小时30分钟。
(四)设计:围绕主题(主题比赛时下发),在封面设计、邮票设计、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中任选一种形式,手绘完成。时间2小时。
二、其他说明
(一)绘画、书法、篆刻、设计比赛均为现场统一命题。
(二)现场比赛所需用品除纸张由各承办单位提供外,其余一律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现场比赛提供的用纸规格如下:
1. 绘画
(1)国画:四尺三开;
(2)水彩画、水粉画、蜡笔画、版画、素描:四开;
(3)卡通画:四开或短篇4格(每格16开)两种规格。
2. 书法:四尺三开宣纸和硬笔练习用纸;
3. 篆刻:将刻好的印章拓印在30×40cm规格的宣纸上。
4. 设计:提供四开纸一张
(三)所有资料及习稿不得带入比赛场地。
(四)绘画、书法、篆刻、设计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见附表。
(五)各校需填写《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绘画、书法、篆刻、设计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附后),并于3月24日前分别报送各承办单位。
附件7
摄影比赛规程
一、比赛要求
(一)由承办单位组织参赛选手统一到指定场所现场拍摄作品。
(二)参赛选手自备相机、三脚架等拍摄所需器材,必须使用数码相机,必须带数据传输线(用于将储存卡内的照片上传至电脑)。
(三)比赛采用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拍摄的方式进行,上交现场拍摄的CF卡内除当日比赛拍摄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内容,经审核后现场选3张作品拷入指定的电脑内保存,照片统一由承办单位冲洗。
二、其他说明
(一)各校参加摄影现场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各参赛选手需上交一张单寸彩色照片用于制作参赛证。照片直接发送至承办单位联系邮箱。
(三)各校需填写《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摄影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附后),并于3月24日前报送承办单位。
附件8
剪纸比赛规程
一、比赛要求
(一)统一命题,现场比赛,比赛时间为3小时。
(二)作品要有创意,要有具体名称。
(三)参赛选手除纸张、封塑片外自备剪纸所需材料,包括剪刀、刻刀、笔、垫板和特殊用纸等。
(四)现场比赛提供的纸张规格:8开和16开。
二、其他说明
(一)所有资料及习稿不得带入比赛场地。
(二)各校参加剪纸现场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各校需填写《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剪纸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附后),并于3月24日前报送承办单位。
附件9
立体造型比赛规程
一、比赛要求
(一)现场统一命题,比赛时间为3小时。
(二)作品要有创意,主题突出。
(三)形式包括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
(四)所有比赛材料选手自备。
二、其他说明
(一)各校参加立体造型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各校需填写《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立体造型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附后),并于3月24日前报送承办单位。
附件10
动漫比赛规程
一、动漫项目含动画(手绘动画、FLASH动画、三维动画)和漫画(单幅、多格)等。
二、动漫类手绘动画、漫画作品为8开或4开图画纸大小;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
三、区级层面不组织答辩,获得全市一、二等奖的作品作者将通过现场答辩确定最终的奖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校需填写《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动漫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附后),并于3月27日前将参赛作品报送到承办单位(注:提交作品汇总表时,每个作品须注明类型:漫画或电脑动画)。
附件11
文艺汇演暨闭幕式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展示艺术节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力争通过文艺汇演暨闭幕式将艺术节系列活动推向高潮。
二、组织实施
由主办单位策划,制定详细方案,各承办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三、主要程序
(一)邀请有关领导出席闭幕式,并为各项比赛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本次艺术节优秀组织奖、优秀承办奖和各项比赛一等奖选手现场参加领奖。
(三)艺术节获奖优秀节目展演。